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趴在墙头等红杏 发表于 2010-7-1 10:10

游览香港要小心 偷拍博客专登女游客走光照

  
  
  南都讯记者 石秋菊 发自香港 星光大道、海洋公园等,都是不少游客前往香港必游之地,开心游览之余要小心,日前一个专门上传女士走光照片的博客被揭发,香港警方昨日证实,将由商业罪案调查科跟进调查这个偷拍博客。
  
  这个涉嫌侵犯妇女私隐的偷拍博客前日被香港媒体所揭发,据指博客在5月才成立,上载了数百张女士走光的照片,多数是在旅游景点,例如星光大道、海滨长廊及海洋公园等所拍摄的。以星光大道为例,偷拍者利用不少女游客蹲下与“明星手印”合照的机会,偷拍裙底或领口走光照,更有甚者,从高位拍摄女士露点胸部,走光照都将被偷拍者的面貌公开。
  
  该博客的点击量在短短3天从1.5万飙升至4万。博客被揭发后,博客主更辩称,这是因为女士做弯腰或蹲下等动作时自己不小心,更嚣张地刊登了新一期的走光照。
  
  前晚,该博客已经无法打开。香港警方证实,已经决定跟进调查这个偷拍博客,因为其涉嫌侵犯女士隐私。据指,今年头4个月,香港已经有45人因涉嫌以手机偷拍淫秽照片而被捕。
  
  根据香港法例,偷拍可犯“做出令公众愤慨的不雅行为”及“游荡”罪,可能分别会被监禁7年及2年,而将偷拍的不雅照片上传到互联网,可被判监禁1年,如果偷拍涉及未成年少女,更可能触犯《防儿童色情物品条例》,最高可监禁8年。

枪舞留残影 发表于 2010-7-29 17:13

游览香港要小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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